税制综述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收法规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为根据,由哈萨克斯坦税法典,及按其规定通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成。任何人都有权拒绝缴纳税收法未规定的税款和其他应缴财政款。纳税及其他应缴财政款的制定、征收、变更或注销均按税收法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实行。如果哈萨克斯坦批准的国际条约与税收法不一致时,以国际条约为准。哈萨克斯坦是单一制共和国。国家预算法和国家税收法规定了一些税收和其它环节的预算支付及相关政策。哈萨克斯坦现行的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社会税、土地税、运输工具税、财产税、法人不动产税,以及矿产开采税和其他税费。